崗位職責:
1、負責監督、檢查、指導公司逐級落實安全生產目標及責任;
2、負責編寫和更新安全生產、消防等相關工作計劃、指引文件、標準化建設文件、活動方案等;
3、負責歸集安全生產、消防等相關法律法規,并據實進行合規性評價;
4、負責制定相關活動方案,根據需求組織開展“安全生產月活動”等;
5、負責監督、檢查、指導公司落實安全生產、消防等工作要求,形成檢查報告或通報文件;
6、負責組織和參加安全生產、消防等相關的會議、培訓、業務考試等,對相關結果進行評價;
7、負責收集、復核和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季報、安全生產排查治理結果、安全隱患檢查整改結果等;
8、負責編制安全生產、消防、防疫等相關階段性總結、管理數據分析、培訓課件、應急預案等;
9、負責參與處理升級或重大的突發事件,提出問題解決建議或方案,及時反饋處置進度,跟進處置結果;
10、負責開展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建設,制定與更新相關工作文件,監督公司有效執行;
11、定期組織召開公司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會議,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管理的建議并督促整改,以保障公司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有效落實,盡可能杜絕傷亡事故及其他各類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、環境事故;
12、完成任何其他合理的職責和被指派的職責。
任職要求:
1、須持有持注冊安全工程師證,擁有國家相關專業資格認證或設備管理、安全管理資質認證;
2、擁有注冊消防工程師(初級及以上)、三體系內審員證、消防設施操作員證(中級及以上)優先考慮;
3、熟悉安全生產、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規要求,具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,能夠獨立開展商寫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;
4、具有從事物業、酒店及會展工程管理工作或其他行業工程管理工作至少3年以上經驗;
5、熟悉會展會議/酒店或物業服務流程,具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員經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