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協助建立健全公司審計體系,參與制定和維護集團內部審計制度,制定涉及財務作業的標準流程,制定集團核算制度,建立費用分類標準、建立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方法,加強內部控制流程;
2、編制年度審計計劃,協調實施,編制年度審計工作總結;
3、定期對集團各項目進行審計,制定審計計劃和審計預算,負責審計過程中的現場復核,把控審計質量;通過內部審計,對集團內部控制的潛在問題和風險缺陷,提出優化建議,確保核算符合集團規定、收支符合集團制度,從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;
4、審計完成后,起草審計報告和管理建議書等審計文書,負責組織整理審計底稿,審核無誤后歸檔,督促審計結論和建議的落實;
5、負責審計過程中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;
6、完成領導分配的其他任務。